| 威海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02号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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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辉的提请,决定任命: 毕海燕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华胜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少年法庭)庭长; 郭林涛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侯善斌、刘净瑜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董浩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娟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颖霞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艳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林亮亮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毕海燕的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少年法庭)庭长职务; 王华胜的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刘净瑜的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少年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艳芳的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永刚、丛滋范的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帅杰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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