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秘书处关于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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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会主席团确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到1月12日17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4件。分别是环翠代表团冯鲁威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威海市网约短租房管理条例》的议案;文登代表团荣风虎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支持“文登西洋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议案;荣成代表团连仁杰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威海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的议案;乳山代表团赵磊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乳山市牡蛎产业健康发展条例》的议案。 代表所提议案内容涉及社会治理、城市管理、农业产业发展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问题,都是代表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的,案由翔实、案据充分、方案务实,制定法规的议案都附有法规草案文本,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这些议案聚焦“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盼,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大会秘书处议案组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认为这4件代表议案符合代表议案条件,建议作为代表议案处理。这些议案均不列入本次大会议程,建议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在闭会期间审议。建议: 将第1号《关于制定<威海市网约短租房管理条例>的议案》交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审议;将第2号《关于支持“文登西洋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议案》、第4号《关于制定<乳山市牡蛎产业健康发展条例>的议案》交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将第3号《关于制定<威海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的议案》交市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上述议案经有关专门委员会在闭会期间审议后,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市十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另外,本次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26件,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转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及时答复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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