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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威海丨市人大常委会以制度创新强化人大刚性监督 “1+N”监督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发布日期:2026-09-06 19:1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日报字号:[ 大 中 小 ]


以制度保障监督刚性,提升监督质效。8月26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威海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等8项监督制度即日起施行。这既是市人大常委会对标上位法规要求、总结一线履职实践成果的制度结晶,也标志着我市向着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1+N”人大监督制度矩阵迈出坚实一步,为推进人大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筑牢坚实制度根基。

人大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使命。翻开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履职清单,从安全生产、停车管理、居民养老服务、海洋牧场专题询问,再到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回头看”;从下沉一线督导重点项目建设、全域旅游、森林防火,到聚焦民生实事、法治建设开展多项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在一次次监督实践中,探索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和创新举措。与此同时,对标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更高标准、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监督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为把成熟的实践经验上升为长效制度规范,靶向破解监督工作堵点难点,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以及全国人大、山东省人大有关规定,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制度,对专项审议、执法检查、备案审查、专题询问、生态环保监督等监督事项逐一建章立制、细化规范,搭建起“1+N”监督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

《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为管总的纲领性文件,承担着顶层设计的重要职能,清晰划定今后一段时期人大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监督原则、监督重点和实施路径,是统领各项监督工作的“施工图”。其它专项办法则从不同维度,对每一类监督工作的操作流程、工作标准、整改闭环作出细化规范,形成“总纲领+专项办法”协同配套的制度架构。

新修订的专题询问办法,立足原有基础,通过拓宽议题来源渠道、引入市区两级联动监督、一问一答一测评、跟踪追问等创新举措,让专题询问真正“问”出成效。督查工作办法,把审议意见、执法检查报告、专题询问问题清单全部纳入督查范畴,推行清单化管理、销号清零工作模式,以强有力的跟踪督办,做好人大监督的“后半篇文章”。

《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办法》则从议题统筹、会前调研、材料报送、现场发言、意见梳理等各个环节提出硬性要求,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前深调研、会上讲真话、建言有干货,切实提升常委会审议“含金量”。执法检查办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进一步规范两项最常用监督形式的全流程工作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杜绝执法检查走过场,让人大监督长出“牙齿”、带上刚性。

一套好制度既是履职的“指南针”,也是干事的“硬标尺”。市人大常委会将以新出台的系列监督制度为行动遵循,紧紧锚定经济建设主战场,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精准选取监督议题、抓实跟踪督办,充分释放制度效能,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以高质量人大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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